文旅项目是否有良好的投资收益前景,
一半功夫在拿地条件上!
如果再算上整盘投资风险因素中,
一半以上和拿地环节有关。那么,
拿地,对文旅项目成功与否的决定作用
可在七成以上!
为什么文旅项目的拿地特别重要?
文旅项目用地性质种类复杂,价值属性、法律属性的模糊地带很多,容易出现投资“陷阱”。轻则权属理清时间、土地成本超预算,重则可能因谈判进展拖拉、投资前提不具备,而让前期投入的费用和时间打水漂。
文旅项目对用地附着资源的依赖度很高,甚至有的资源就是项目存在的核心吸引物(如水库、山林、成片农田、村屋舍院等)。但由于土地资源合法化的程序、证照往往不尽如人意,拿地环节取得明确权属证照、甚至白纸黑字的过程曲折艰难,因而对未来的投资运营埋下变数和风险。
及早开展策划可以帮助文旅项目拿地
而一套思路清晰、合理客观的“预演“,绝非老板脑热构思的奇思妙想、或利益方七嘴八舌的点子所能替代。而是来自于专业团队经过系列市场调研、项目摸底后系统呈现的一套项目前期研究策划方案:
市场要什么、选址地有什么、项目做什么;钱投在哪里、利润出在哪里、客人在哪里花钱消费;土地怎么拿、分期怎么分、首期怎么推;……。
项目前期研究策划方案对以上各类问题的回答、策划,可环环相扣地倒推出拿地逻辑、前期策略,甚至拿地成本、时间计划和具体的谈判条件和策略。
土地管理法新修订后文旅项目的拿地要点
尽管一个项目中,可直接进入市场交易的不动产是现金宝藏。但是,随着国家对“房住不炒”、“严控房地产类融资”等的强调和贯彻,文旅项目去房地产化已是大势所趋。
投资者须从初心上逐步调适到“文旅项目应能做到不靠房地产、而是靠运营实现回报“的模式。
相应地,文旅项目的拿地也应跳脱出“通过大量建设用地来支撑生计“的观念:从尽量不占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的视角,挖掘文旅可用的农村土地资源。
一般情况下,进入文旅项目视野的主要有以下三大类用地:
如果不考虑城镇建设用地,单从农村土地性质上挖掘,主要来源是宅基地和村集体经营用地(如下表所示)。
文旅项目在内容策划上,可以把民宿、乡农社区等新业态植入进这些土地空间里,参与并改善村庄的规划蓝图,把原本土生土长的资源进行旅游化、产业化改造。
而对于要进行改造建设新物业的土地和空间:
一方面,产权性质上,切勿认为和村集体签署了一纸协议、就一切有保障了。此协议非权属证明,不仅租期长度(超过20年)是否有效须确认,而且一旦遇到拆迁等情况,也会有失效的可能。
另一方面,规划建造上,须谨慎核对与原面积、政策允许用途(土地规划)的吻合度,切勿认为此非城镇管控范围、可盲目超纲超标,避免投钱造了了违建。
除了实体建筑的房舍庭院之外,文旅项目中最引客人逗留的是乡野化的环境,承载行、游、赏、参与等旅游功能和特产耕作等产业功能的田园综合体。
我们建议投资者特别关注项目所在地的“四荒地”资源,即: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未利用土地。
国家对此类用地的态度,基本上按“谁治理、谁使用,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允许“四荒地”使用权在50年或更长的时间不变。这对投资利益而言,相对有保障、也更易统筹规划。
这部分用地是勾勒项目外部景观所需要的用地,包括农林用地,其中又有国家权属或村集体权属之分。
但无论何种权属,鉴于国家对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文旅项目策划中,最好对此类用地都以最小开发量为原则、进行规划利用,对开发建设的预想则不能抱太高期望,并谨慎探究那些可以进行较大规模建设的拿地承诺。
如林地利用上,一方面政策允许“3%可建林业设施”,但同时也有“不得超过10亩”的总量上限。全面掌握相关政策,避免拿地中留下无法兑现的“坑”。
此外,为了项目运作效率考虑,拿地时还要特别留意避开以下五类地,以免因用地性质的限制而牵累项目进程或运作预期:
没有占用基本农田
没有涉及生态退线
没有涉及一级保护林地
没有涉及一级水源保护地
没有涉及文物保护地
如果项目遇到以下几类用地,则需要提前进行充分沟通,明确问题点和提前想好对应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