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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春雷响:两项用地审批权下放
日期:2020-03-24 16:43:20 点击次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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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本文后述简称“决定”),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关键内容、以及天骥行研究的相关理解:

 

两方面审批权的下放
 

 


 

 
一类是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类是试点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区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政策的重点及效用
 
决定”中所提及的审批权下放,是与2019年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内容呼应,属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举措。天骥行理解,其重点在于“增效”、而非放开管控,即:在责权对等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的土地统筹管理责任更被压实。
就此,自然资源部近日也在不同场合中诠释、强调:“绝不意味着放松用地审批当中的审查和监管”;“严格管控的原则没有变”;“自然资源部将全面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
2020年是全国各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年,国土空间规划强调“多规合一”,用地审批权的下放,可以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做出接地气的国土空间规划。且对于已有投资项目处在预可研阶段、受制于建设用地的地方而言,则能够把“项目化”契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提前研究土地问题,对于规划落地层面而言,是事半功倍的好事。
 
利好两类情况下的项目
 
根据天骥行研究的理解和分析,按照决定”中所下放的用地审批权,两类情况下的项目将获得加快进度的利好。相应地,预计这类项目的投资也会升温:
一种,是与“农”字关联的建设投资。包括农业产业园、乡村文旅项目等。利好尤其体现在首批试点地区里的三四线城市:拥有可转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基数较大,可缓解引资项目中建设用地紧缺、或审批周期紧张的现时问题
一种,是与城市相连地带、或城中村有集体建设用地等农地资源的项目。利好首批试点地区里建设用地捉襟见肘的一二线城市这些地方城镇化率高、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缺最突出,市场投资意愿明显。将部分农地资源转为建设用地、可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问题决定”给了这些地方政府优化资源、继续打开城市扩张之门的尚方宝剑。

 

天骥行延伸理解

 

 

        2019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曾首提“提升城市群功能”、“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意味着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发生重大变化
       
此次用地审批权下放政策中的首批试点八省市,正涵盖了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城市群。
        因此,2020年春天的这个土地政策春雷,
不仅是中国土地资源配置理念上的典型转变,更是中国在城市间土地供给格局上强化经济引擎的一步棋
       
预期未来,如果首批试点省市在用地审批权的执行中“接得住”、“管得好”,国家会将用地审批权下放的地区名单扩大,陆续加入人口净流入明显、建设用地紧缺明显的地区,如成渝城市群的成都、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武汉、中原城市群的郑州......。在促进资源向国家级城市群聚集、各地在腾挪土地资源上的实操过程中,中国的城市格局正迎来一次PLUS版的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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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政策春雷响:两项用地审批权下放
发布时间:2020-03-24 16:43:20

2020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国发〔2020〕4号)》(本文后述简称“决定”),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关键内容、以及天骥行研究的相关理解:

 

两方面审批权的下放
 

 


 

 
一类是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一类是试点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国务院将建立健全省级人民政府用地审批工作评价机制,根据各省区市的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结果,对试点省份进行动态调整,对连续排名靠后或考核不合格的试点省份,国务院将收回委托。

 

政策的重点及效用
 
决定”中所提及的审批权下放,是与2019年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内容呼应,属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的一项举措。天骥行理解,其重点在于“增效”、而非放开管控,即:在责权对等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的土地统筹管理责任更被压实。
就此,自然资源部近日也在不同场合中诠释、强调:“绝不意味着放松用地审批当中的审查和监管”;“严格管控的原则没有变”;“自然资源部将全面加强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
2020年是全国各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年,国土空间规划强调“多规合一”,用地审批权的下放,可以提高规划编制效率、做出接地气的国土空间规划。且对于已有投资项目处在预可研阶段、受制于建设用地的地方而言,则能够把“项目化”契入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提前研究土地问题,对于规划落地层面而言,是事半功倍的好事。
 
利好两类情况下的项目
 
根据天骥行研究的理解和分析,按照决定”中所下放的用地审批权,两类情况下的项目将获得加快进度的利好。相应地,预计这类项目的投资也会升温:
一种,是与“农”字关联的建设投资。包括农业产业园、乡村文旅项目等。利好尤其体现在首批试点地区里的三四线城市:拥有可转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基数较大,可缓解引资项目中建设用地紧缺、或审批周期紧张的现时问题
一种,是与城市相连地带、或城中村有集体建设用地等农地资源的项目。利好首批试点地区里建设用地捉襟见肘的一二线城市这些地方城镇化率高、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紧缺最突出,市场投资意愿明显。将部分农地资源转为建设用地、可缓解城市用地紧张的问题决定”给了这些地方政府优化资源、继续打开城市扩张之门的尚方宝剑。

 

天骥行延伸理解

 

 

        2019年8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曾首提“提升城市群功能”、“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在成为承载发展要素的主要空间形式”,意味着中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导向发生重大变化
       
此次用地审批权下放政策中的首批试点八省市,正涵盖了京津冀城市群、长三角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城市群。
        因此,2020年春天的这个土地政策春雷,
不仅是中国土地资源配置理念上的典型转变,更是中国在城市间土地供给格局上强化经济引擎的一步棋
       
预期未来,如果首批试点省市在用地审批权的执行中“接得住”、“管得好”,国家会将用地审批权下放的地区名单扩大,陆续加入人口净流入明显、建设用地紧缺明显的地区,如成渝城市群的成都、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武汉、中原城市群的郑州......。在促进资源向国家级城市群聚集、各地在腾挪土地资源上的实操过程中,中国的城市格局正迎来一次PLUS版的大变化!